中新经纬客户端10月19日电19日晚间,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络互动”)公告,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公司实控人何志涛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联络互动介绍,8月6日公司及实控人何志涛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及实控人何志涛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控人何志涛进行立案调查。9月28日,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0月19日,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联络互动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因与深圳远致富海二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之间的合同纠纷,联络互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志涛所持23.53%股份先后分三次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年9月9日,第一笔万股被冻结,冻结期限自年9月9日至年9月8日;年10月17日,第二笔80.96万股被冻结,冻结期限自年10月17日至年10月16日;年10月18日,第三笔.64万股被冻结,冻结期限自年10月18日至年10月17日。
年9月10日,何志涛、时任联络互动董事会秘书俞竣华知悉第一笔股份冻结情况,因未达到临时公告标准,联络互动未对此进行披露。年10月21日,何志涛、俞竣华知悉第二笔及第三笔股份冻结情况,并意识到冻结比例已达到5%的临时公告标准。何志涛要求暂时不对股份冻结情况进行披露。年10月25日,联络互动披露年第三季度报告,其中未披露股份冻结情况。迟至年12月3日,联络互动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对何志涛上述三笔股份司法冻结进行了补充披露。
浙江证监局指出,联络互动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十四项的规定,及时披露股东所持有公司大额股份被冻结情况,亦未在年三季报中如实披露上述情况。上述行为违反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十二项的规定,构成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对联络互动的上述违法行为,董事长兼总经理何志涛、时任董事会秘书俞竣华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何志涛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决定并授意不披露股份冻结情况,构成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所述的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根据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联络互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何志涛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0万元,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罚款30万元;对俞竣华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公司表示,本次立案调查目前已经结案,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公司判断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七)项至第(九)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行为向全体股东及广大投资者表示诚挚的歉意。公司将全面提高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以有效避免类似问题的再度发生。
资料显示,联络互动原是一家专业从事计算机系统集成和应用软件开发的高科技公司,主要面向电力、烟草等重点行业客户。年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由原来的计算机系统集成和应用软件开发与销售、系统集成及技术支持和服务变更为移动终端操作系统、中间件平台及相关应用的研发与运营。
14日晚间,联络互动发布业绩预告,预计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利润为-万至-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7%-.11%。此前,公司半年报显示,公司上半年实现营收68.86亿元,同比降6.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亿元,同比降.84%。(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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