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证券时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两个交易日内(年12月17日、年12月2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发函询问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两个交易日内(年12月17日、年12月2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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