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资本邦获悉,恒华科技公告称,中交信息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从江春华、方文、罗新伟、陈显龙处受让其所持上市公司合计8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50%。
公告显示,恒华科技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春华、方文、罗新伟、陈显龙的通知,上述转让方于年9月27日与中交信息签署了《中国交通信息中心有限公司与江春华、方文、罗新伟、陈显龙关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中国交通信息中心有限公司与江春华、方文、罗新伟、陈显龙关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中国交通信息中心有限公司与江春华、方文、罗新伟关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放弃协议》(以下简称“表决权放弃协议”)及《股份质押担保合同》(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整体分三步走:
1,转让方相关股份具备无限售之条件前提下,首次向中交信息转让81,,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50%(以下简称“首次股份转让”)。转让方至迟于首次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完成日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并不再重新达成一致行动协议或类似安排。交割后中交信息提名的董事占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席位,江春华、方文、罗新伟放弃其合计持有的,,股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以下简称“表决权放弃”)。首次股份转让完成且中交信息提名的董事占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席位后,中交信息即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2、在首次股份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日后且在相关股份具备无限售条件前提下,中交信息根据二级市场情况择机收购转让方所持61,,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13%(以下简称“第二次股份转让”)。
3、在首次股份转让、第二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中交信息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择机通过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方式继续扩大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江春华持有公司股份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4%,拥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方文持有公司股份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6%,拥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罗新伟持有公司股份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6%,拥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陈显龙持有公司股份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6%,拥有表决权的股份44,,股,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36%;中交信息持有公司股份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0%,拥有表决权的股份81,,股,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50%。
中交信息是中交集团专业子集团,业务涵盖数字中交、智慧城市、电子商务、卫星技术服务运营、大数据运营服务等产业布局,产业链贯穿信息产业投资、科研、规划、研究、咨询、总承包、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产品研发销售、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外包管理运维服务为一体的信息、控制、通信等。
恒华科技创立于0年11月,是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创业板)上市公司,面向智能电网的信息化服务供应商,致力于运用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并秉承信息技术与物联网技术相结合的理念,为智能电网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一体化、专业化信息服务。
恒华科技称,本次交易若顺利实施,中交信息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引入国有资本股东,有助于公司优化股东结构,有助于公司提高承接大型项目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信能力及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的品牌、资金和市场开拓能力。
中交信息将积极协助公司业务及项目发展相应的融资安排,助力维持并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中交信息将充分发挥自身及中交集团在国内外多年积累的资源和经验,进一步帮助公司拓宽相关产品的销售渠道,创新业务模式,最大化产生协同效应。中交信息将充分调动自身及中交集团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其他有较大发展空间国家的当地优势资源,发挥中交信息及中交集团丰富的国际项目开发、执行经验,与公司进行对接,协助拓宽公司国际项目业务渠道,提升国际项目管理能力,并充分发挥中交信息及中交集团与各国际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和资源,为公司有效嫁接行业内国际优势资源,对标国际巨头,助力公司成为BIM领域国际化知名企业,智慧基建全生命周期技术的引领者,行业标准的重要参与者。
本次交易完成后,恒华科技将继续保持在电网信息化领域的产品和服务优势,同时,将电网相关的BIM技术向交通等行业进行延展。双方致力于将公司未来打造为BIM及基建管理信息化领域技术研发和实施的自主可控平台以及电力能源信息化及相关业务承接平台。未来将主要依托公司作为平台实施开展BIM及基建信息化领域产业链的相关工作。
来源:新三板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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