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8日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日前公布了《关于对上海金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明,上海金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豹实业”,)、陆兆明、汪金岳、唐拥军、陈昌博和孙艳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金豹实业于年9月完成股票发行,合计向15名发行对象发行.70万股,募集资金.万元,发行后股东共计16人。本次股票发行过程中,陆兆明认购.70万股股票,全部由汪金岳、唐拥军及陈昌博等27人实际出资并交由陆兆明代为认购和持有;孙艳认购53.55万股股票,其中42.55万股股票由李鹏飞等9人实际出资并交由孙艳代为认购和持有,上述行为构成股份代持。
金豹实业、陆兆明、汪金岳、唐拥军、陈昌博和孙艳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4条、第1.5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年12月30日发布)第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第四条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针对上述违规行为,金豹实业、陆兆明、汪金岳、唐拥军、陈昌博和孙艳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对金豹实业、陆兆明、汪金岳、唐拥军、陈昌博、孙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于上述惩戒,全国股转公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上海金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年4月28日成立,注册资本.7万人民币。公司于年2月18日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证券简称:金豹实业,证券代码:,发行主办券商为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主办券商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规定:主办券商应督导挂牌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制度,以及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金豹实业年半年报显示,公司控股股东为宁波捷豹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5.50%;实际控制人为陆兴宝、陆兆明、陆一敏,无一致行动人。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4条: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投资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业务规则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其他业务规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5条: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办券商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办券商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第一时间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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