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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零容忍一线监管严当头

来源:股票信息 时间:202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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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中证网讯(记者黄一灵)3月1日,上交所发布年度一线监管情况通报。

年,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领导下,上交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决策部署,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坚持“四个敬畏、一个合力”工作理念,坚守资本市场人民性,认真履行自律管理职责,全面加强一线监管,依法依规从严惩处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与此同时,更加注重提升一线监管的及时性、透明度和协同性,更加注重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市场秩序,更加注重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年,上交所针对各类违规主体共实施纪律处分单,同比增加约36%;处分证券发行人家次及相关监管对象名,同比增加约15%;针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逃废债”、定期报告披露违规等典型、恶性案件的主要责任人员,作出公开谴责、公开认定不适格人选等处分决定50余次,同比增长约20%;针对异常交易行为和一般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实施书面警示等监管措施余次,同比增长约60%。

从严监管上市公司突出问题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责的重要内容。上交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按照中国证监会“三点一线”监管协作要求,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职责,督促上市公司及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严肃处置信息披露违规,推动上市公司规范治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一是突出对财务造假等重点案件惩处。全年处置财务造假类信息披露案件4单,涉及的4家上市公司被公开谴责,处分相关责任人54名,其中19名责任人被公开谴责,1名责任人被公开认定。例如,退市航通子公司连续多年实施财务造假,合计虚增净利润超30亿元,上交所对公司及主要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时任董事长被公开认定10年;退市鹏起对子公司控制事项会计处理不恰当,多期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上交所对公司及主要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同时,对20余单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行为作出处理。

二是严肃处置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落实“清欠解保”政策,加大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的发现和督促整改力度。年,推动70余家公司完全或部分解决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涉及金额余亿元。针对相关违规行为分类实施自律监管惩戒,全年实施纪律处分34单,处分上市公司33家,相关责任人名。对违规情节严重且拒不整改的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严肃问责。例如,ST华仪控股股东长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合计23.2亿元,其中11.41亿元尚未归还,违规提供担保10.88亿元,公司已实际承担担保责任7.37亿元,上交所对公司及主要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多人被公开认定;*ST广珠实际控制人累计占用公司40.17亿元,截至年期末仍有13.05亿元尚未归还,上交所对公司及多名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实际控制人被公开认定10年。

三是持续强化年报信息披露监管。年度报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载体,是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基本依据。历年来,上交所都将年度报告作为信息披露监管的重中之重,对年报披露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监管。年,落实新证券法关于董事异议机制的规定,进一步强化董事、监事和高管在年报披露中的履职要求,对未能勤勉尽责的人员给予严肃处理。例如,*ST易见作为沪市唯一一家无法按期披露年报的公司,上交所对公司及时任董监高均予以公开谴责;朗博科技总经理“喝酒误事”,缺席审议且未签署书面意见,被公开谴责;*ST中新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随意不保真”,上交所对其予以通报批评。同时,重视与年报披露密切相关的业绩预告披露监管,对20余起业绩预告违规行为及时作出纪律处分或监管措施,坚决防止随意性、忽悠式预告。

四是加大并购重组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放松管制、加强监管”要求,强化“三高类”重组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现金类重组现场检查力度,累计发出问询函70余份,其中9单问询后主动终止。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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